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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食品认证的一般程序

  开展有机食品认证,是我国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作出的重大决策。有机食品是指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的食品,有机农业是一种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人工合成的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和饲料添加剂的可持续发展的农业,它强调加强自然生命的良性循环和生物多样性。有机食品认证机构通过认证证明该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点等环节均符合有机食品的标准。

  有机食品认证范围包括种植、养殖和加工的全过程,有机食品认证的一般程序如下:

  1.生产者向有机食品认证机构提出申请和提交符合有机生产加工的证明材料,认证机构对材料进行评审、现场检查后批准;

  2.分中心对申请人及其材料进行综合审查;

  3.全部材料审查合格以后,有机食品认证中心派出有资质的检查员依据准则的要求,对申请人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必要时,检查员需对土壤、产品抽样,由申请人将样品送指定的质检机构检测;

  4.检查员完成检查后,按认证中心要求编写检查报告并送达有机食品认证中心;

  5.认证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表提出评估意见并报技术委员会审议;

  6.有机食品认证决定人员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调查表、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认证中心的评估意见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作出同意颁证、有条件颁证、有机转换颁证或拒绝颁证的决定。